close
丁斌煌

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認為,鄭姓嫌犯本身確切是思覺失調,法官難判的處所在於,若是他手上有的資料還不具足,像這次就被大眾指責只做了一份鑑定陳訴,怎麼可以輕放如許的罪犯,但鄭姓嫌犯確實是思覺失調,這就是法官墮入兩難的處所。

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暗示,法官當時有問鄭姓男子:「你會殺女兒嗎?」成績鄭姓須眉搖頭,所以他不會殺自己的家人,顯示他仍是有部分的判斷能力,並且他有預謀,本身買刀,事前規劃好,不外他也確切是思覺失調,因此可以減輕刑期,但不該該免刑,

只是還是輕易被過度簡化成,彷佛吸毒或飲酒就能夠免刑或弛刑,但其實仍是在於他的精神狀況若何,當下是不是有意識,是否是有辨認能力。

時期氣力立委王婉諭表示,梁姓嫌犯是因為沒有識別能力被判無罪,不是因為吸毒,吸毒可能會引起良多種症狀,加上其他的成因,致使他的精力狀態有問題,所以法官認為他沒有辨認能力,看起來這一案是如許子。

嘉義殺警案産生在2019年7月3日,那時年僅25歲的鐵路警員李承翰,為了處理逃票糾紛,遭鄭姓男人持刀猛刺腹部,終究搶救無效放手人寰。嘉義處所法院2020年4月30日一審宣判,認為鄭姓須眉因得了思覺失調症,行為當下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,因此依刑法第19條第1項劃定,判決無罪不罰,但要送到相當地方監護5年。

不外周春米也指出,法官在做如許的判斷的時辰要很謹慎,就是說要拉到哪個時間點去判定他吸毒的時候已經沒有識別能力,根基上這個判決的說服力是不敷的,做這個判決很是危險。

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則示意,精力鑑定的了局判定鄭姓男子當時確切不知道本身在做什麼,並且沒有預謀,是以法官就會判他不罰,因為他真的是在突發的精力狀態裡面,但不罰不是就沒有任何處置了,應當是要判他去監護措置的。

桃園弒母案

今年陸續産生兩原由殺人時「沒有識別能力」,因此獲判無罪不罰的案例,分別是「嘉義殺警案」及「桃園弒母案」,判決一出輿論譁然,特別桃園弒母案的加害人梁姓男人是因吸毒致使行兇時無意識,讓外界質疑是不是只要在吸毒後殺人,便可獲判無罪。對此,朝野立委的定見也泛起分歧,有委員認為法官確切是依法判決,但也有委員指摘這樣的判決「太荒唐」。

(圖/李貴敏辦公室供應)

▲國民黨立委李貴敏。

《殺人無罪?》專題有更多深切報導: https://bit.ly/2Tf1xUR

法官一審判梁男無期徒刑,案經上訴,二審高等法院於2020年8月20日宣判,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成心識,一樣遵照刑法19條第1項劃定,改判梁男無罪不罰,且未宣佈監護,責付桃園市衛生局。

桃園弒母案則是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,梁姓須眉當天吸食福壽膏後情感失控,持菜刀朝母親砍了37刀,以後甚至將剁下的頭顱從12樓住家丟出窗外。

不過,三審最高法院已在9月29日宣判,撤銷原判,發回高檔法院從新審理。

吳玉琴也指斥,很難接管,吸毒是他本身的行為造成的,跟神經病患生病無法控制本身紛歧樣,吸毒是成心識地去吸毒,這不是生病,所以這個判決讓我們非常不能接管,他要為本身的行為負責任才對,而且把這個跟精力疾病患者放在一路會商,對精神疾病患者是不公平的。

最近幾年來這些雷同案件發生時,良多被告都邑在第一時候講出「思覺失調」,這是醫學名詞,法條上講的還只是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,一個犯法嫌疑人怎麼能在第一時候把醫學名詞講得這麼精準?因為透過媒體的報導以後,他已知道講了這個就像是有免死金牌,就可以無罪,這是不合錯誤的。

李貴敏指出,法官有無想過這些判決帶來的影響是什麼?他不只是純真影響這個案子,他會對整個社會及未來的判決帶來很深的影響。

嘉義殺警案

(圖/翻攝自周春米臉書)

▲民進黨立委周春米。是以這是一個依法判決,問題出在判決後,既然法官認定他沒有辨認能力,就應該善後,要頓時決議這小我要送到哪邊去、要怎麼樣監護他、治療他,要有配套出來,否則社會不只是對判決不接受,是對整個社會安全網,司法機關在這部門沒做好。

不外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,法官會這樣判,就是鑑定報告出來講他其時沒有識別能力,所以照法令的劃定,就只能如許判,而且這個法律也不是臺灣獨創的。

至於「桃園弒母案」,李貴敏評述「很荒誕乖張」,你自己造成的景象居然也可以無罪,那大師要殺人的時後吸一點安非他命,然後就能夠說,我那時刻在藥物的控制規模之內,這完全不對。

葉毓蘭表示,除非這小我是被人下毒、灌毒、誤食,不然就不成以避免刑,可是法官竟然引用刑法第19條來判梁姓嫌犯無罪,這太誇張了吧!他吸毒是自行招致,如果這個判例一旦成立,今後我們還能處置懲罰酒駕闖禍致死的案件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